新疆网讯(记者曲娟)两个月内,乌鲁木齐将重点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对于整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辖区,将拒绝各类环保荣誉称号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对本辖区重金属行业实行区域限制。
所谓“地区审批限制”,是指企业或地区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该企业或地区所有新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地区完成整改。
最近乌鲁木齐发了《乌鲁木齐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0月中旬前,将分三个检查组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影响较大、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监督。
今年,乌鲁木齐将加强对火电机组、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主要污染物污染控制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对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限期制定治理方案,限期出具治理通知书。
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扣除脱硫价格。对违规排放、超标排放、无故停用脱硫脱销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连续监测设备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缴排污费。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体系。
同时,加大对钢铁、重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重化工等行业企业和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饮用水安全方面,要求在水源保护区设置警示标志和广告牌,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水源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此外,乌鲁木齐将对生产、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查处未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认真查处转移过程中的抛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化工环境风险单位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调查。从事重金属开采、冶炼、制革、电镀等具有潜在环境风险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市民发现环境违法,可以拨打环保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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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套制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乌鲁木齐将实施“六统一”整改措施,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一切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应予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评价要求的,将暂停所有生产进行整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生产就停止;无公害处理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暂停整改;对不符合保护距离要求的,将依法暂停整改;调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将追究责任。
市人民政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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