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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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鉴:

当你穿过了暴风雨

你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

——村上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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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爱在做的时候,不要说话。

阿乐跟小宇已经交往两年了,他们从无话不谈的朋友,变成了朝夕相处的恋人。

在见过双方父母后,来接阿乐下班的小宇,终于忍不住,目光沉沉地看着阿乐:“可以么?”

小宇说的真诚又卑微。

阿乐看着小宇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笑着笑着又替小宇感到委屈,便点点头:“可以。”

小宇忍不住欢快起来,坏笑着说:“我带了身份证!”

“不用去酒店,”阿乐一边扒拉手机,一边说,“就在车里就行。”

小宇有些吃惊,更有些兴奋,他不确定的看着阿乐,阿乐也冲他暧昧地挑挑眉。

两年了,小宇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猴急猴急的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郊区,来不及去后座,便捧着阿乐的脸亲起来。

小宇在她脖子上种草莓的时候,阿乐微微仰起头,透过车顶的天窗,她看见了停在电线上的麻雀。

蓝天、白云,叽叽喳喳的麻雀,四处张望。

她想,她甚至不如一只麻雀!

最起码麻雀是自由的。

她像是一只被架在火上的火鸡,只感觉细细的火焰在灼伤她。她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快乐,除了束缚和压迫。

他们两个都是没有经验的人,所以一切都显得跌跌撞撞,但即便再没有经验,小宇也还是察觉到了阿乐的冷淡。

“如果你不想,我们可以等到结婚以后。”

阿乐原本想说,无所谓什么时候,但到最后,说出来的还是:“好。”

小宇并没有因为这件事生气,在回去的路上,他照常跟阿乐聊着天,说着公司发生的趣事。

阿乐终于忍不住心软起来,她指挥小宇把车停在路边,把他拉到了后座,想要跟他再试一次。

但是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成功。

两个人都尽力了,但是阿乐一直没有湿,小宇也不忍心用强的,于是不了了之。

他们在一起两年,像朋友那样相处的时候,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阿乐蹦蹦跳跳的,显得很快乐。

但是若是这个时候小宇握住她的手,或者抱住她。阿乐瞬间就会变得很不自在,肉眼可见地不知所措。

阿乐很少亲小宇,偶尔亲的时候,都会郑重其事的捧起小宇的脸,然后乖乖的,蜻蜓点水似的,在他的唇上碰一下。

她目光清澈,像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单纯地表达自己的喜欢,毫无杂念。

小宇觉得她很单纯,他愿意守护这份单纯。

但其实阿乐什么都懂的,她甚至跟闺蜜讨论过这些事,闺蜜建议她,要不买些润滑的东西辅助一下。

阿乐想了半天,打算找个医生咨询一下,看看自己是否是性冷淡。

在去医院的路上,阿乐碰见了沈辞。

“阿乐,”沈辞看着阿乐,笑了,“原来真的是你。”

阿乐看了一眼沈辞就将目光转向了别处,眼泪毫无征兆的就流了下来。

她的眼泪不是从眼角流的,也不是从眼尾流的,而是从中间直接落下来,泪珠又大又急。

来得毫无道理。

“哭什么,”沈辞逗阿乐,“弄得好像我是人贩子一样。”

阿乐冲沈辞笑了笑,然后微微弯腰,只觉得心疼的直不起来腰。

她想起古龙小说里的一句话:一个人若还有泪可流,就不该死。

“我还有事,先走了哈。”

阿乐知道,她一分钟都不能再待下去,那双眼睛,那个声音,都不是她能承受的。

但是她转身要走的时候,沈辞却拉住了她的胳膊。

沈辞没有说话,只是拉住了她。

那一瞬间,阿乐的身体完全不是自己的,大脑发出指令:甩开他,头也不要回地离开。

但是身体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完全脱离控制。阿乐只觉得每个细胞在瞬间都在翻滚沸腾起来,她只觉得心要从身体里跳出来,这些年的心酸、委屈通通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

在她看见沈辞的那一刻,她觉得她才是她。

是一个人,是一个姑娘,是一个会撒娇会脸红的小女孩,活生生的,有血液流动,有心脏在跳动的,人。

她跟小宇好的两年,他们聊天说地,嬉笑打闹,但从来没有过吃醋、委屈、小性子这些情绪。但是在看见沈辞的那瞬间,这些隐藏的属性全部被激活。

她终于直视了沈辞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从来都是这双眼睛。

这双眼睛上面仿佛有一句话: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阿乐没有说话,她只是低下了头,她什么都不想说,她只想做一件事:抱住他。

用她全部的生命,抱住他。

将自己融进他的血液,将她的思想附属在他的思想上,一分一秒,都不要分离。

“我没有跟卢思好过,那天其实……”

阿乐再一次看向沈辞,只看见他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但她完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她知道他在跟自己说话,他的声音完完全全地充斥在耳边,但是她就是听不清他具体说了什么。

身体和大脑都在快速充血,甚至发麻。

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是她确定了一件事,就是他还在喜欢她。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喜欢的人还是她。

心里的喜悦不能算是喜悦,喜悦这个词太过单薄。那种盛大的感觉完全将她吞噬,淹没,熔化……

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词汇,都不足以形容阿乐的内心。

阿乐只觉得自己浑身痉挛,甚至想要昏厥过去。

“阿乐……你相信我说的吗?”

阿乐看着沈辞,他的眼神有些焦虑和乞求,她什么都不想说,她只想做一件事。

就是,扑倒他。

在扑倒他的时候,她还细心的想,要有一个枕头才行,这样才不会磕到他的头。

就在这里,就现在,就是在这个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就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扑倒他,睡了他,被他吞噬,融进他的血液里。

多一分钟都不行。

什么道德,什么理论,都是假的。

都不重要。

这个世界都可以不要,天地万物都可以不管,生死都置之度外。

只有他,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紧紧的抱住他,告诉他,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他。吻他,把这些年因为他产生的痛苦和思念都化成一个热辣的吻。占有他,和他融为一体,用尽所有的力气……

这个世界要毁灭也好,被万人唾弃也好,去他妈的,都去他妈的……

我没有对不起这个世界,我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尽力了,我真的尽力了!此时此刻,我只想为自己活一次,我只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然后,坦然赴死。

阿乐那瞬间想了很多,但又什么都没想。

她只想跟他在一起,一直都在一起。她想感受他的热情,他的冷漠,她想被他爱,又或者被他伤害。

怎么样都可以,只要跟他在一起。

跟他一起过奢华的生活,又或者一起捡破烂,跟他看雪看月亮,又或者为他洗衣服做饭……这会让她觉得知足。

只要跟他在一起。

她跟他并肩站着的时候,要面对的是豺狼虎豹也好,是黑道白道也罢,她都不会怕。她都只觉得心安,她的心里都是静的。

只要,跟他在一起。

甚至他们争吵,他们拉扯,他们彼此消耗,互相伤害……那么,谁也别想放过谁,就这么纠缠一生。

她就是这样的喜欢他,她对他的喜欢,无法用语言去描述。

阿乐感受着手臂处传来的温度和力度,看着那双属于他的眼睛,听着属于他的声音。她知道,她准备好了。

那是一种原始的欲望,纯粹,炙热。

在遇见他的时候,在他说还喜欢自己的时候,无数个无耻的欲望和念头在她的身体里横冲直撞。

原来,女人的情,只给心上人。

“都过去了,”阿乐将自己的指甲掐进肉里,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疼,她大脑完全充血麻木,“都过去好多年了……沈辞!”

沈辞,这个名字从她的唇舌间滑过的时候,还是会让她感觉到心动还有委屈。

他曾经说,她喊他的名字跟别人喊的不一样,说她的发音总是郑重其事,但又尾音又很轻,仿佛每一个音符都在她嘴里辗转反侧。

她曾经确实很喜欢喊他的名字,有事没事就喊他的名字。

在人群里,她喊这个名字,他就会回头,而回头的这个人,就是她想要的。这个人,目光里有爱和笑意。

只要看见他,只要听见他的声音,她就觉得知足,她的心里充满了踏实和幸福的感觉。

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可是啊,都过去了好多年了。沈辞,沈辞,这一切都过去好多年了。

那天她没有去医院,而是去了教堂。

她曾经跟上帝提到过沈辞,她说:上帝啊,我遇到了沈辞,觉得很幸福,这个人就是您为我安排的那个人吧?我这辈子如果能跟他在一起,我就再也不会向您求别的事了。若能跟他在一起,我此生就圆满了,再别无他求。求您把他赐给我吧,我一定会好好对他的……

但中间确实发生了很多事,很多他们无力改变的事,他们没有在一起。

他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

阿乐坐在教堂里,因为不是礼拜日,所以人不多。她看了一会儿前面的红红的十字架,想起曾经祷告的种种,只心酸成一片。

上帝啊,求您保佑我,保佑我这一生,不再为他流泪。保佑我们,此生不会再见。

做与爱。

这世间万千,不及你好!——小酒馆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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