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孟、)为进一步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严格控制私募基金的增量风险,稳步化解股票风险,提高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在经济下行和内外部形势的压力下,私募基金逆势成长。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已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2.46万人,已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万亿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共向境内未上市和未上市企业及再融资项目投资13.2万股,形成实体经济股本7.88万亿元。
然而,随着私募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各种混乱,包括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未履行登记备案义务、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转移、自负盈亏等。甚至贪污、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行业风险逐渐显现。
对此,证监会发布《规定》,提高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据悉,《规定》共有14篇文章,主要内容包括6大方面。一是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业务范围和业务范围,实行新老划界。二是优化对集团私募基金经理的监管,做到扶优限劣。再次,重申私募股权基金应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详细说明非公开发行和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第四,明确私募基金的财产投资要求。第五,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的监管要求,规范关联交易。第六,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安排。
总体而言,《规定》进一步重申和强化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底线行为准则,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的“十大禁令”。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建立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监管体系,夯实加强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制度基础。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在增加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创业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私募基金最新监管动态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