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广州公租房的最新消息感到困惑:七种收楼情况的清单,并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Hualv.com的编辑梳理了以下内容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帮你解答疑惑。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来穗人事服务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农民工申请租住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两类农民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原则上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配单人房,技术先进的可以通过积分优先租房。据悉,实施细则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将建设19万套保障性住房,可解决约98万人的住房问题。然而,由于每年都超过年底的计划任务,从2014年开始,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单元建设已经开始。其中,2014年,我们在4个区推进了来广州人员公租房试点建设,实施了6个项目,计划为来广州人员建设公寓。
收回房屋的七种情况:
1.申请人擅自转让、转租、出借、调换所租房屋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3.无正当理由空置房屋超过3个月的。
4 .擅自改建、扩建、增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5.故意损坏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在公共租赁住房或建筑物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经住房保障部门警告后未及时整改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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