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一名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县外旅行路线的紧急通告
普通居民:
2月9日,县疾控中心接到易县疾控中心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根据相关疫情报告,新冠肺炎肺炎疑似患者在县外的传播路径公告如下:
2020年1月20日12点左右,患者正在地下超市和莱白购物广场三楼购物。患者在涞源县同和火锅一楼的小摊吃饭。
为保障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期间去过上述公共场所的居民看到公告后暂时不要外出,在家隔离观察14天,注意自我健康监测(每天监测体温两次)。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专业治疗。请不要自己治疗,不要去普通门诊或个体诊所,不要与无关人员接触。
涞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高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一)
根据我县疫情调查,2020年1月19日,一名发热病人在庞家坨乡西端丁村市场购买年货。
同时在市场购物的居民,不宜外出,注意自我健康监测(每天至少监测两次体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负责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安排车辆跟随到高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和调查。严禁私自去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高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高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二)
根据我县疫情调查,2020年1月22日,一名发热病人在庞家坨乡庞家坨村市场购买年货。
同时在市场购物的居民,不宜外出,注意自我健康监测(每天至少监测两次体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负责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安排车辆跟随到高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和调查。严禁私自去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高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提示: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提醒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第一次请主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医学观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应立即隔离观察14天(从密切接触之日起)。请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密切接触者的家属也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必须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河北日报、赵岩都市报等。)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