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开展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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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开展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开展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赣能运行字【2022】40号)文件要求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水电站等水利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委5月初组织人员对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我委联合市防汛指挥部专家到国电投江口水电站进行了专项督导,对照督查大纲,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同时,邀请国网新余供电公司专家,分县区对光伏、风电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1个水电站、10个小散远发电企业列入督导对象,做到了现场检查全覆盖。

现场督导检查共发现了7家企业,14个问题隐患,到目前,所有隐患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来源: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能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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