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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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通知提出,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北京晚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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