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稿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的修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宣传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2月7日。如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杨光路39号)。逾期不报告,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正常办公时间)。
一、规划范围
本次编制范围为:开发区东西两区(科技谷),其中东区四区为廊坊市北界至北界、廊坊市东界至东界、河华路以南、和平路以西;西区的四个边界分别是廊坊北界以北、新华路以东、万通南路以南、大坪引水渠以西。东区和西区的总规划面积为100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3)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1);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011);
(5)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6);
6)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2009);
7)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2009);
(8) 《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 (2015);
(9) 《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
(10)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版);
(11)国家、河北省和廊坊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功能定位
廊坊市是产业发展核心区、新型工业化试点区、产城一体化示范区、“大智慧动云”集聚区。
四.主要规划指标
人口容量:可容纳49.7万人左右。
土地利用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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