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静安区人民政府_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以及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的工作要求,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于4月至6月开展了6次门户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结果显示,区门户网站安全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4月1日至6月10日,本区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共6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切实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和功能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2022年第二季度检查情况表
网站名称 | 网站标识码 | 检查情况 | 运行状态 |
上海静安 | 3101060005 | 合格 | 正常 |
区门户网站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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