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0-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丹东市报告。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
截至6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04例(含境外输入214例),治愈出院1673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9例(本土27例、境外输入2例)。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98例(本土97例、境外输入1例)。
丹东有序复工复产!
6月10日,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全市工业企业精准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实施措施,推进防范区内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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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努力推进生产地点在防范区内的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落实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案”原则,每户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措施。
一般防范区内复工复产企业管理
对生产地点在一般防范区内的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员工全部来自于一般防范区的,实行工作场所、住所“点对点”管理,有条件地鼓励继续实行“闭环管理”。员工部分或全部来自于提级防范区的,实行员工“闭环管理”,要通过划分企业内部单元网格方式,避免来自不同区域员工直接接触。非必要,不安排居住在管控区和封控区的员工返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对执行“点对点”管理的员工,由企业安排固定通勤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
提级防范区内复工复产企业管理
对生产地点在提级防范区内的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有困难的要“一企一策”强化“点对点”和企业内“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居住在一般防范区和提级防范区的员工,返岗后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非必要,不安排居住在管控区和封控区的员工返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
封控区和管控区内复工复产企业管理
对生产地点在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工业企业,除已实行“封闭管理”复工复产企业,原则上暂不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待降为防范区后,按照防范区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管理。
做好重点企业提级管理
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工信部统一要求,发挥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链稳链等机制作用,落实好“白名单”制度,以点带链、以链带面,推动涉疫地区企业尽快复工达产。在发生疫情、确需停工限产时,制造业重点企业和民生保供企业,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后向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涉及产业链全局的重点企业,及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评估,省白名单企业需按程序向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报告。
强化企业内部网格化管理
企业要主动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企一策,按照不同厂区、生产单元、班组等,划细划小企业内部网格,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避免网格间交叉。封闭管理企业要避免与企业外部社会面接触,物资、人员流动要实行闭环管理。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复工复产申请流程
拟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需提交申请,通过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各地区经济运行保障专班申报,经审核后,报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具体报备审批事项和流程,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中对全市26户上年度营业收入超5亿元企业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属地审核通过后,向市经济运行保障专班办公室报备。
(二)复工复产的必备条件
1.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工复产预案须经属地防疫指挥部严格审批并监督实施。
2.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3.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4.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5.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6.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三)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1.要组织每一名员工如实填写员工复工登记表,掌握员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3.要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4.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5.各地区经济运行保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企业复工前,要对返岗在岗人员重新开展一次全员排查,掌握员工最新的健康状况和核酸检测情况,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复产后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查验“两码”和有无重点管控地区行动轨迹,按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定期进行全体员工核酸检测。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接尽接。
(四)复工复产后加强管理
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职工要做好防护责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和绿色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停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并在复工前整改到位。始终保持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控机制处于激活状态,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进行应急处置。
普兰店区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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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面广、传播迅速等特点,国内本土疫情尚未完全阻断。区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域外来(返)普人员要遵循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报备,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有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吉林省的白山市、延边州、通化市以及我省丹东市、本溪市桓仁县的来(返)普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因未报备而造成疫情传播,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主动排查相关地区来(返)普人员(包括务工人员、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落实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立即排查本单位人员有无相关地区旅行史,周一上班第一时间落实重点人员社区报备和按要求管控情况。交通口岸要严格排查相关地区来返车辆,查验行程卡及核酸证明,发现问题及时落实社区管控。
四、各公共场所要落实测温、扫码、手消毒、“一米线”、扫描e大连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出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有大连市以外行程的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同时排查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和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地区行程,发现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切忌麻痹大意,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五、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朋友应尽早主动接种疫苗,老年人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是疫苗接种的最优先人群之一。及时规范接种新冠疫苗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和发生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最有力武器。请符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
六、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继续养成良好防疫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工作生活场所通风和卫生清洁。尽量少到公共场所,少聚集,外出活动时要保持“一米线”,使用电子支付,记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前往区中心医院就诊,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大连市普兰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2日
来源:辽宁卫健委、丹东发布、大连市普兰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崔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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