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浮出水面,唐山打人事件,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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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浮出水面,唐山打人事件,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德国,如果遇到他/她人生命受到威胁的突发情况,不能装看不见,否则自己就可能进监狱。在德国,“见死不救”的行为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6年的秋天,德国埃森市就发生了这样一幕:

一位老人在自动取款机前突然昏厥倒地。在老人倒地期间,先后有四位顾客经过,但谁都没有去关注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老人,直到第五位顾客经过才拨打了急救电话。

但由于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老人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由于银行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一切,因此那四位路过的行人也很快被德国警方查明了身份。

这一事件也很快在德国网络上发酵,许多人在感叹德国社会的冷漠和自私。时任埃森市市长库芬对媒体表示:这是一起“既令人悲哀也引人深思的事件”。

2017年5月,德国埃森检察院以“拒绝施以援救”的罪名对四人正式起诉。德国德国刑法第323条规定:“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带来危险以及不会与其他重要责任构成冲突时,可处于一年一下监禁或罚款。”

这就是德国的“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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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德国还尤其规定民众在发生事故、险情的第一时间,只顾围观看热闹、不仅有“见死不救”之嫌,还有可能对警方或救援人员的工作构成阻碍。

根据德国《民法》,“见死不救”行为的受害者还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在埃森市“老人银行发病”一案中,检方指控被告对昏倒的老人视若无睹,在柜员机上处理了自己的银行业务后自行离开,也没有人打电话呼救,录像显示,他们有人绕着走,还有人甚至干脆从老人身上跨了过去。

尽管德国的这一案例与唐山打人事件中的情况存在着显著不同,但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同样存在且不少。

2011年十月,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在被汽车碾压一周后,因伤势过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小悦悦的惨剧,尤其是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行为引起了我们的广泛讨论,而“见死不救”罪,的确可以作为学习和借鉴的一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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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当我们单纯地讨论所谓的“见死不救”罪时,显然也缺乏了解我们特殊的guo情。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大概率还是因为曾经发生过救助别人的人,反过来被受到救助的人诬陷,甚至被判有罪的事件,而这些事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又引发了人们的理性与感性的规避,甚至是“自我约束”,袖手旁观。

就像罗翔所说的那样,当我们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更大程度上,这其实只是一个道德问题。

如果小悦悦事件中的肇事司机能够停下车,勇敢且及时地把小悦悦送往医院,惨剧也不至于发生;如果唐山打人事件中的施暴者,能够尊重女性,也就不会演变成如此的灾难。

法律的他律,永远不如道德的自律。”罗翔说。

也正因此,这背后所反映的恰恰是一个民族的道德水平、市民的道德水平,这些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提高的,但法律的确可以以此来制裁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人们不自觉救助他人,那么我们就应该通过法律来强迫人们这样做,用法律来维护最起码的社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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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所面临的细节问题更多,guo情自然也更多,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够好好解决,“见死不救”也就纯属空谈。

以2011年的小悦悦事件为例,单纯来看,这是一起路人集体冷漠的事件。但如果我们结合背景去看就会知道,冷漠只是表象,冷漠的背后,恰恰所反映的正是彼此间的不信任。

这种不信任具体体现在,一旦救助别人,反过来被诬陷的可能性。

冷漠也许存在,但因为救助别人而被诬陷的可能性,同样也存在。

而这次的唐山打人事件,同样也存在和十一年前小悦悦事件相似的问题。

例如,知乎网友就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我是坐在那几个姑娘下桌的黑衣男子,假如我又刚好是刚退伍的特种兵,假如我路见不平看见姑娘被这么欺负,假如我一时忍不下去出手了,假如那几个油腻的酒囊饭桶不经打,假如我把那几个畜生都放倒了,假如有几个畜生进了ICU,那我这个行为,得判几年?”

事实上,关于施暴者与受害者的问题一直界定不清。早在唐山打人事件之前,就曾有普法专家说过,一旦有人对你进行暴力伤害,你能做的只有逃跑!因为你一旦还手了,性质就会变成互殴,在缺乏充足的证据情况下,大概率双方都有责任。

在这种界定下,如何去见义勇为?

这或许才是让我们应该深思的底层问题。

仅仅反思道德自律还不够,我们还需要反思法律带给我们的他律。这种“他律”,有时候甚至决定了我们会采取怎样的行为,是勇敢,还是逃避,是冷漠,还是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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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这次唐山打人事件我是比较悲观的。因为有些问题从2011年的小悦悦事件到今天,问题依然存在,导致问题出现的“缺口”也依然存在,那么问题还会消失吗?

从道德层面的自律来讲,类似“小县城”的这种暴力团伙依然存在,道德的自律更多体现在高等教育的提高以及普及。从法律层面的他律来看,见义勇为也好,救助他人也好,一不小心就被反咬一口,一不小心就变成互殴,我们所能够去做的,着实很有限。

我们仅指望女生在外要好好保护自己就够了吗?显然,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这不仅是客观上生理之间的差异,更因为我们是一个集体,是一个个个体所组成的社会,在这个庞大的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都有义务去对这种暴力行为说不。

但更多的,当我们在思考、在愤恨这种行为的时候,我们所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出手相助,仅仅只是因为冷漠吗?

还是说,因为什么,我们才变得畏惧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唐山打人事件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个例了,在这次事件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的时候,唐山十多位受害者接连实名举报,这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着实令人心惊。

顷刻之间,过去我们所塑造的“最安全”,沦为过去式。

那么我不禁要问,还有多少黑暗的角落,没有被阳光照耀?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关心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关注我,把知识磨碎了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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