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新冠肺炎肺炎联合防控领导小组、省级疫情联合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保障人民群众本地过年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外省归国人员管理办法调整如下:
一、海归是指从外省回到我省农村地区(包括郊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的人员。)
回国前要提前向目的村组汇报,并返回具体时间。回国时,应在7天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家庭健康监护,分别在第7天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自行承担)。我省进口冷链食品工人、边远地区工人、运输工人等重点人群,在返回农村时,按上述规定执行。自驾车归国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村组报告,并配合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护措施。高中风险地区的海归继续执行我省现行政策。
二、目的地为甘肃的城市社区人员,按风险源级别管理。
高危区人员或过去14天在高危区居住的人员必须实施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核酸检测不少于2次;中危区人员或过去14天在中危区居住的人员需要在72小时内验证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必须暂时在“两站一点”进行核酸检测观察(观察期间,住宿费自理)。回到目的地后,实施14天的家庭健康监测,并在第7至10天进行核酸检测;来甘肃低危区的,7天内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卫生代码“绿色代码”就能有序流动。如果他们在7天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在返回目的地后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在甘肃期间,他们应该采取人身保护,减少旅行,避免聚集。自驾车海归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在7天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他们应该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以上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一切费用自理。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控制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在当地过年,减少人员在本省的流动,防止因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扩散。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1月28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8日结束。
甘肃省新冠肺炎闫飞易清联防联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甘肃4部门联合发布:降价
关于动态调整SARS-CoV-2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甘医保发[2021]101号
第九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兰州新区民政司法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为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生产生活,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核酸检测,根据国务院防治新冠肺炎冬春季农村疫情联合防控机构的有关安排和国家医保局的有关要求, 结合核酸检测成本和全国核酸检测平均价格水平的变化,经研究,现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在显著位置公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价格,并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和收费。
四、疾病预防控制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SARS-CoV-2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甘肃省医疗保险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就地过年不是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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