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敬华决定逮捕 张敬华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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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敬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敬华简历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敬华决定逮捕 张敬华简历

张敬华,男,汉族,1962年7月生,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1年09月,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年08月,国家计委综合司干部(其间:1986年07月至1987年07月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滦县支队队员);

1987年10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员、副科长;

1993年04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长;

1994年03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10月,江苏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0年12月,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人;

2001年06月,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3年06月,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01月,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6年01月,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8年03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07月,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年01月,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04月,镇江市委书记;

2012年06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3月,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年07月,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02月,江苏省委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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