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4日上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金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王某某故意杀人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晓东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同庭履职办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法律威严。
开庭前,王金东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召集合议庭成员拟定庭审方案,充分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庭审中,王金东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环节衔接紧密、流畅有序,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规范高效,充分体现司法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庭审进行1个多小时,案件将择日宣判。
此次 院长带头办案,发挥“头雁效应”,进一 步促进了 全市法院更加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供稿/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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