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闫丽君
6月30日,烟台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集中返还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王诗新就群众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和手机卡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诗新说,广大群众要强化法律意识,增强自身保护,防止被诈骗,也要防止因违法行为被惩戒。主要有“三个注意”:注意妥善保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不向任何人发送带有银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图片;不随意丢弃刷卡交易凭条。注意有效防范。审慎填写个人重要信息,防止被非法搜集或使用;最好使用资金较少的银行卡用于网络支付;切记“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和冒名开立银行账户均属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也将面临被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联合惩戒措施。注意及时报警。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在尽快挂失银行卡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有关证据,配合开展案件调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国家反诈中心App是守护群众‘钱袋子’的神器,”王诗新说,“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蔓延最迅速、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突出的刑事犯罪之一。手机已成为接收诈骗信息和转账汇款的主要途径,公安部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联合研发了“国家反诈中心APP”,集报案助手、举报线索、诈骗预警、反诈宣传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当群众收到涉嫌诈骗的电话、短信、网址或者安装涉嫌诈骗的App时,可以智能识别骗子身份并及时预警,极大降低被骗可能性,同时通过合理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及管理制度,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或被篡改,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同时,他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后,一定别忘了保持App处于运行状态,并及时打开预警功能,这样才能真正发挥App的预警提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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