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你的问题,答案如下。根据刑法,
第274条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1条,第2条,
根据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从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从三万元起至十万元止;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从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一)因敲诈勒索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因敲诈勒索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勒索财物的;
(四)以纵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或者故意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进行威胁勒索的;
(五)以名义勒索财物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记者等进行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同本解释第二条
项目3至
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80%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敲诈勒索罪立案的证据是什么
只要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证据,就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是证据。有七种证据: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3)被害人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评估结论;
(六)勘验、检查记录;
(七)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最终决定的依据。
绿图新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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