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市投资集团发了律师函,解决不了
凌霄广场改造工程近两年毫无进展,广场一片狼藉。谢园说,为了做好广场的改造工程,他们搬离了原来的办公地点,花钱在富石路租了一个当地的办公室。现在改造工程无法继续,他们被迫这样做。项目启动后,出现了产权问题,然后就停了。谁想花这么大的物力财力却做出了如此丑恶的局面?
“改造项目经玉林市政府批准后,完成了包括改造示意图公示在内的相关手续。2014年3月底,装修工程全面展开,但端午节前后,之前协商的协议出现了问题。”谢园说,那年10月,在玉林市政府的一次特别会议后,他们与玉林市投资集团的原始协议被完全否决,改造项目被完全停止。
谢园说,主要问题在于改造后商业部分的产权归谁所有。“改造后,地下有停车场,地上有新的4、5层建筑。作为投资人,他们当然要求把产权转让给我们,但是玉林市政府和城投集团不同意。因为之前有协议,我认为这是玉林市投资集团单方面违约,所以公司给玉林市投资集团发了两封律师函。”
谢园告诉记者,他们对广场的改造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个符合原协议但被拒绝;二是根据玉林市政府的意见,进行了产权调整,但双方需要共同投资改造项目,但至今未收到明确回应。“我们已经投入了资金。如果没有解决,公司不排除司法程序解决。”
城投集团表示,产权成为关键问题,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4月14日上午,玉林市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王勇表示,在凌霄广场改造中,由于产权问题,政府和市民很难解释现状,但此事不能单方面解决,因为涉及面广,要考虑方方面面。虽然还没有进展,但还在谈判中。希望尽快开工,争取今年开工。
“广场属于公共服务部分。根据此前的协议,玉林市政府和市投资集团不投资该项目,而是由投资者全额出资。就政府而言,产权只能在市投资集团名下。不同意将产权转让给城投集团以外的公司,没有产权的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成本。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王勇说,他不知道前董事长王永生是如何向玉林市政府报告改造项目是否被政府叫停的,但玉林市政府并没有完全否定两家公司之间的协议,而是双方签署的协议同意将部分产权放在合资公司名下。
王勇表示,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切合实际。政府投资3.5亿元的项目,没有必要招商引资。另外,如果项目可以推广,那就没人愿意打官司了,因为打官司对谁都不好,所以司法程序就另当别论了。
此外,4月13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SASAC)监事会副主席、分管榆林市投资集团监事会工作的杨子刚。他说他知道时间还早,里面有争议,但是具体情况解释不清楚,然后以见面为由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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