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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咨讯苏州一男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妻子的鼻子和嘴巴被手捏碎导致死亡,随后尸体被扔进村后的井里。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文件,被告人孙某德,男,汉族,1977年2月8日出生于安徽省泗县。他是一个初中学历的农民,住在泗县。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孙某德与被害人高某(45岁)为夫妻关系,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自从2016年孙某德被查出慢性肝炎后,两人就分居了。高于2019年11月5日多次申请离婚、起诉离婚,至今未作出判决。2020年1月10日,孙某德在上海工作后回到泗县老家。当天20点左右,孙某某去高的房间和他发生关系。由于高的激烈抵抗,他们被打了。在打斗过程中,孙某某用手按住高的鼻子和嘴巴造成他死亡,然后将高的尸体扔到村后的井里,谎称他离家出走。经鉴定,死者高的死因与因口鼻受压造成的机械性窒息相符。2020年3月5日,被告人孙某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庭,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孙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与妻子高某某发生争斗。在打斗过程中,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用手按住被害人高某的口鼻,导致其机械性窒息,然后将被害人尸体扔进机井内藏匿。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
被告人孙某某主动到侦查机关电话询问,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致,且孙某德已自首,故判处死刑,未立即执行。根据被告人孙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榭客户记者
编辑:彭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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