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寺镇位于雾灵山腹地,长江南岸,北邻重庆巫山、奉节;东部的宜昌,南部的张家界是著名的旅游城市,素有川鄂咽喉之称。全镇面积86平方公里,其中镇规划面积8.1平方公里。辖13个村、2个社区,人口2.2万余人,其中土家族、苗族约占57%。
近年来,红岩寺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创造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政府形象,加快自身发展,积极抓住发展机遇。按照建设适合商贸、生活、旅游的国家级重点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镇的目标,紧紧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民俗优势,勇于创新。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镇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与发展特色产业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他们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并为创建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及时有效地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二是精心组织,成效显著
1、民族关系进一步密切。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成立以来,我镇将民族团结集中教育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热潮,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提高。同时,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活动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
2.干部作风进一步改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精准扶贫和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各机关、各站干部深入农村,通过与村民的结对,我们的干部发现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了解了各族人民的思想和思想,开辟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创造民族团结的活动中,政府干部和驻地干部努力成为群众冷暖的第一知情者和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当各族人民有需求时,驻地干部在第一线帮助协调解决,做好中间人,做到公正无私,耐心宣传和指导政策,及时消除分歧,减少纠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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