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近期做好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近日,新疆喀什、周珂等地爆发群体性疫情,国外疫情持续发展。为严格落实“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对于准备从疫情中高危地区来(回)走廊的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进入走廊后配合隔离观察等防控工作。对来到和返回喀什、周珂等疫区外新疆走廊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日内未持有阴性核酸检测相关证明资料的,必须在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从现在开始,我市居民如果没有必要,尽量不要去喀什、周珂等新疆地区;如果非去不可,要在人身保护的前提下,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因虚报或虚假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于非“四类”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所在各省将进行入境后核酸检测,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边境居民、外交官以及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除外)。近期打算来(回)画廊的华侨、留学生,回国前应联系所在社区和城镇备案。回国后应遵守入境地的集中隔离政策。初入隔离不足14天的,需补集中隔离天数;14天后继续严格执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不聚散不外出。
三、继续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坚持扫码,勤洗手,保持通风,不聚不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第四,购买鲜肉时,注意食品原料的安全,尽量不要直接接触生鱼、海鲜冻肉;冷冻产品应避免接触果蔬或其他熟食,案板、菜刀、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和肉类后,立即彻底洗手;食物要煮熟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吃野味;实行单独用餐制度,使用“公共勺子和筷子”。通过海外电商和采购渠道,谨慎购买冰鲜鱼肉制品或其他产品。
五是农业(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市场、超市、饭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和家庭。应严格控制食品采购,防止不明来源的食品流入市场。
六、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请戴口罩,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积极告知外出和接触史,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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