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7日
2015年1月12日起,宿迁市交通管理处提前30天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其办理两项最容易被遗忘的业务,即资质证书到期换证和信用评估。
据报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长期从事运输业务,很容易忘记其资格证到期、诚信受到考核的时间。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逾期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依法注销;未按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估的,将进入“黑名单”。
为了方便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宿迁市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在其工作中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举措,开发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到期短信提醒平台,并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30天主动向从业人员发送提醒信息。这些短信提醒服务不需要员工定制,而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员工留下的手机号码主动“送货上门”。据工作人员估计,平均每天会发送500多条短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一是注意查看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有效期,及时办理各项资质业务;二是办理资格证业务时,需要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系方式;三、短信提示服务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通知程序,需要在收到短信后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白天)
原标题:宿迁运输管理提醒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提前30天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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