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一男子以安排工作为名行诈骗之实,获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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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李叔(化名),李某飞(化名)工作落实了吗?我现在是某开发区管委会教育中心副局长,这儿正好缺办公室主任一职,可以给他安排一下。”李某接到被告人雷某(化名)的电话有些动心,因为最近他正因儿子李某飞的工作犯愁。

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雷某说自己姑姑家的孩子也在办工作这事,可以相互通个电话,随后便将自己另外一个手机号给了李某,并用手机上的变音设备冒充其姑姑与李某通话。同时声称自己的大伯是一把手,肯定没问题。此后,雷某便以给领导送礼、打点关系、办公务卡、饭卡、保险为由,先后从李某处骗取人民币28万余元。在此期间,雷某还用自己另外一个微信号扮演了郭局、让出租车司机卢某假装主任与李某周旋,又在网上P了一张李某飞的录取通知书稳住李某,并找各种理由拖延李某飞入职的时间。李某见儿子的工作迟迟不能落实,便想方设法联系上了雷某的姑姑,电话一通便发现此人的声音与之前大相径庭,经过进一步了解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随后,李某便前去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雷某还曾利用类似的诈骗手段骗取杨某人民币76500元、骗取吴某人民币21000元。

2022年4月19日,县人民检察院以雷某涉嫌犯诈骗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383130元,系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综合各项量刑情节,以被告人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雷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并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

以案释法 | 一男子以安排工作为名行诈骗之实,获刑七年六个月

法官后语

如今,诈骗犯罪已经屡见不鲜,而犯罪手段却在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的迫切需求、贪小便宜和高息等心理实施诈骗,也经常利用他人的信任从身边的熟人下手。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未知链接勿点击、陌生来电勿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对于熟人以各种方式要求转账汇款也要提高警惕、多加核实、保持理性,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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