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愤怒!9月2日晚,图中的这名14岁女孩放学后去同学家玩,本以为能等她回家吃饭的母亲却再也没能等到孩子回家的身影。据警方调查,女孩在从同学家走出回家的路上,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随后拖入草丛中杀害,并被侮辱。次日一早,女孩的尸体就被人发现。
所幸此案并未成为悬案。早在女孩遗体被发现的当天,凶手就被警方锁定并抓获。面对着女孩在母亲节时送给自己的礼物,她的妈妈痛不欲生:目前全家人都希望能早些结案,早日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说真的,光从字面描述上,我们都能感受到凶手的残忍和女孩的恐怖遭遇。由于凶手已经被抓获,而且从他作案后逃走再到他被抓获之间仅仅只隔了一天,现场的各项证据保存的应当很完整,相信在警方进一步的调查过后,此案很快就会定性。到时候,女孩家人的愿望也会实现。
据界面新闻发布的警方通报称,受害女孩的死因未遭凶手强奸致死。这就决定在本案当中:凶手的行为只构成强奸罪,而不再另行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此,有部分网友可能会问: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致人死亡,凭什么不追究凶手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凶手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即强奸致人死亡。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犯强奸罪,并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或构成轮奸的;
4.强奸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
因此,从警方通报的内容来看,该凶手是在强行和受害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致女孩死亡的,这整个过程都在强奸行为之内,凶手的行为最终就会被定性为强奸罪。
反之,如果凶手在强行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即强奸得逞之后,又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害妇女,则此时凶手的行为就同时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且应数罪并罚。
当然,无论是强奸致人死亡,还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这对凶手而言,都意味着他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凶手都有被处以死刑的可能。
此外,加上本案中的被害女孩年仅14岁,虽然她已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幼女,但依然属于未成年人。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态度,都是从严论处。
总之,就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凶手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死者的家属仍有权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向凶手索要相应的物质损失赔偿,而这主要指的是女孩的丧葬费用。
事已至此,希望凶手最终能认罪伏法,也希望被害女孩的家人能够在本案处理完毕后再度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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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毓秀法谈,法眼评析热点,见证人生百态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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