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开放数据信息类协议中“API”与“API服务”的描述方法,今天看内容资源类。
内容资源类描述
以下内容均摘自已公开生效裁判文书。
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基于乙方平台进行内容合作:
“乙方向甲方开放API接口,使甲方用户可通过甲方平台阅读乙方拥有权利的作品内容”;
“具体授权作品为乙方享有完整著作权或者合法授权的所有作品”;
“具体授权作品内容以相关邮件或开放的API接口信息为准”。
甲乙双方签订《小米视频合作协议书》,约定:
“乙方通过API接口提供给甲方的乙方享有版权或通过授权取得版权及转授权的正版影视内容。”
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打造的手机新闻客户端提供智能化内容。提供方式约定如下:
“涉及乙方提供的智能化内容,先期乙方以提供API接口方式实现,即甲方产品通过API接口方式跳转至乙方提供的H5页面呈现乙方的具体内容,该内容存储于乙方服务器。乙方提供的技术内容,系双方通过API服务器进行通信,甲方通过调用API的方式,从乙方拉取智能化(个性化推荐)的内容和相关数据,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对乙方所供应内容进行改稿、撤稿的功能权限,以保障甲方对其产品内容的可控性……”
甲乙双方签订《音频资源合作协议》,约定“甲方系’蜻蜓FM’所有者、经营者或经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有权在本协议项下为乙方平台提供音频资源内容”。内容提供方式为:
“甲方向乙方提供内容资源集成接口(音频资源API接口),供乙方在上述平台上链接使用,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调用方式通过该集成接口获得甲方资源链接,不得超出约定范围擅自使用甲方内容。”
甲乙双方签订《内容推广合作协议》,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视频资源的API技术接口,甲方在其旗下的拇指影吧APP中开辟爱奇艺正版视频推广入口”;
“乙方有权在其通过API输出的视频资源中加载广告”。
甲乙双方签订《商务合作协议》,约定:
“内容媒资:甲方提供阿里影视相关媒资信息API接口及SDK给乙方”。
华某公司与太某公司出具《声明》,内容为:
“华某公司……通过太某公司提供的API接口,将华某公司享有合法版权或者已取得合法授权的附录所列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之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小米科技公司在小米音乐APP中使用……”。
趣某公司和智某公司签订《内容运营合作协议》,约定趣某公司向智某公司平台提供作品内容,用于在乙方平台进行展示。提供方式为: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已有的授权作品的内容接口,以供乙方进行展示页面的开发制作”。
甲乙双方签订《关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项目的合作协议》,约定:
“乙方自出品牌机顶盒对接甲方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甲方负责双方合作产品平台上所有在线试听内容的集成、播控、管理、监看,并对内容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为便于乙方开发合作产品,甲方同意向乙方开放甲方服务平台的相关动态链接库、API接口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
甲乙双方签订《豌豆荚平台API合作协议》,约定开展API数据合作业务,即:
“甲方是YunOS的权利人,就YunOS中包含的应用市场或游戏中心等应用商店享有合法所有权及经营权。乙方是豌豆荚平台的经营者,拥有丰富的手机应用产品资源”;
“乙方负责开放数据接口,甲方向最终用户展示乙方产品。用户从甲方平台利用开放数据接口跳转到乙方平台或乙方提供之搜索结果提供方平台下载应用产品。”
天某公司与奇某公司签订《天涯社区开放平台应用服务合作协议》,约定:
“奇某公司拥有“7K7K小游戏(7K7K.com)”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天某公司同意奇某公司将其独立制作、开发完成的应用投放到天某公司平台上,天某公司以API接口形式从奇某公司获取20000款游戏产品”。
为硬件预装优酷视频软件,甲乙双方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协议》用以获取“使用和复制许可软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相关的授权许可。双方约定:
“由于甲方需要在其指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乙方为其分配的API接口,因此乙方授予甲方一个不限地域的免费的许可,使甲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或许可其生产商在指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乙方为其分配的API接口”。
限制性条款
“API服务”实质是内容资源的授权许可,其描述通常伴随限制条款,除了常规的授权期限等限制,对适用平台、内容同步、服务器等事项一般都明确限定,比如:
甲乙双方签订《时间戳服务订购协议》,约定:
“甲方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需要,采购乙方提供的时间戳服务及API接口,合同项下的时间戳服务仅限于甲方运营的XX网”。
甲乙双方签订《音频资源合作协议》,约定:
“……乙方链接至甲方“蜻蜓FM”集成接口后,该接口内全部音频节目均储存于“蜻蜓FM”所在服务器”;
“乙方不得将该接口内任何音频内容通过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转存、缓存、下载等方式)保留至乙方服务器”;
“甲方可能不定时调整集成接口内的音频链接,乙方应实现其平台相应内容与“蜻蜓FM”集成接口链接到的内容上架下架完全同步性……”;
“乙方若在上述平台呈现音频资源在甲方平台的播放量数据/播放热度数据的,应在该等数据的显著位置标明该等数据来源于蜻蜓.fm,且应真实、完整呈现,不得对该等数据进行任何修改”;
关于商业开发问题,“乙方若使用本协议项下音频产生经济收益的,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甲乙双方签订《内容推广合作协议》,约定:
“用户可且仅可通过点击推广图片或文字链接跳转至爱奇艺播放器播放视频资源”。
“视频资源由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存储和传输,搜影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下载存储或嵌套转播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视频”。
“未经爱奇艺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搜影公司不得……以嵌套、深度链接、跳转等任何形式使得任何第三方得以直接或间接的使用合作视频……”
甲乙双方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协议》,约定:
“双方确认通过API技术链接的网站为3g.youku.com,甲方仅能使用上述平台中的内容”;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约定,不引用、链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视频内容”。
甲乙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原创图片的在线电子数据确权服务、定向URL抓图服务、在线图片取证服务。对于服务所涉数据,双方限定如下:
“对于原创图片的在线电子数据确权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API接口,乙方调用API接口直接在乙方产品平台将原创图片确权功能提供给乙方用户使用;对于定向URL抓图服务,乙方通过API向甲方提交指定URL……乙方因业务需要通过API提供给甲方的数据及应用甲方系统产生的数据仅供本次合作使用,甲方不得将数据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也不得将数据用在其他任何接口中……”。
甲乙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存证服务协议》,约定:
“存证云通过API接口方式为文章无忧公司及其旗下的“原创宝APP”提供存证服务,为了提供服务,存证云开放平台单独为文章无忧公司创建和分配专用APIID及密钥”;
“该ID及密钥具有唯一性,文章无忧公司及其旗下的“原创宝APP”只能通过该ID及密钥调用存证云开放的API接口(即调用相应的取证存证应用能力接口)将其对网络中现存的网页等信息进行网页电子证据存证,同步保存上传至其专用APIID对应的存证云账号的云端服务器内”。
有的合同对API接口本身也会做出限制,比如:
“乙方确认甲方是接口或插件单独且唯一的所有权人,并保证不得对接口或插件进行任何复制、修改、篡改、整合、深度开发、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等有可能侵犯甲方权利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
如果不能明确界定API、API服务的区别及各自的使用范围限制,一旦双方产生理解上的差异,轻则增加沟通与执行成本,重则导致合作偏离预期,甚至触发诉讼,后续会看一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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