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关于#姐姐拒给亲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 索要50万元“赡养费”#的词条登上热搜榜!
事件起因:
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后来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
多年后,张女士事业有成,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她与亲生父母之间也随即发生了矛盾和纠纷……
张女士的父母认为,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张女士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
至此之后,张女士与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
两岁就丢在亲戚家,不闻不问,要不是后来女儿有出息了,这对父母估计,都不会认这个女儿了!如果要认,早就认了,这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啊!
重男轻女,没有说好不好,毕竟古人言,都说上阵父子兵,既是地方传统,也是地方习俗!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父母的眼红了看到,给表弟买房,不给自己的亲弟弟买房,这点说不过去吧?
以下是网友的观点:
网友一: 要不是女儿有出息了,这父母估计都不会认这个女儿了!重男轻女!这种父母自私又无情!
网友二: 女儿出息了,也是姑姑姑父供出来的,不是亲生父母,给他们孩子买房也是报恩了,没养育、没陪伴、没支持学业,就只想着捞好处。
网友三: 从小把女儿送出去不但没有一丝愧疚,竟然还让女儿给儿子买房……这样的家长能生出这么优秀的女儿已经是上辈子积德了,这辈子就别作了。
还有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小故事:
我家之前偏袒可明显了,不想让我上学,我就去贷款。后来自己还上了,他们没过问一句话。现在我嫁人了,婆家位置挺好,时不时我爸就过来住几天,我都无语了,中秋我爸怂恿我弟和女朋友到我这过,我们和公婆住一起的,别提我多难堪了。
和钱有关的一切在我这都是不可能的!年初就在问我们借钱去开店,我们说没有,不会借!说没有钱生活不忍心又给过他几百块钱,给过几次,但是后面不管怎么要我都不会给了,难不成弟弟以后生孩子了还得找我?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法院认为,由于原告年岁较大,被告作为其子女,的确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但弟弟作为成年人,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被告。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觉得这位姐姐做得对,既然她从小由姑姑那边抚养成人,姑姑那边与她的感情,比亲生父母这边要更深。至于她亲生父母这边,只生不养,也没有尽到父母的义务,她可以选择支持,但她不支持亲弟弟的话,我觉得,于情于理也没有大的过错。
你觉得张女士有义务给弟弟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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