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SFDA的前导演,他为什么被判死刑?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5月29日的一审判决,认定郑筱萸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他被判玩忽职守,判处7年监禁。他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
郑筱萸收受的贿赂金额只有600多万,即使在11年前,这个贿赂金额也不算太大。如果单从受贿的角度来看,不应该判死刑,所以郑筱萸判刑后也拒绝接受上诉。最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于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终,郑筱萸被处死。如果喜欢真相,贾博士的微信朋友圈更精彩!请不要重复添加两条不同的微信!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查,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周密安排,擅自批准降低变更文号审批标准。经抽查发现,郑筱萸失职导致多种药品不得更改或撤销批准文号,其中6种为假药。
郑筱萸作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利用关系国计民生的药品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不顾人民生命健康,多次收受药企贿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特别是受贿数额巨大,犯罪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判处死刑。
虽然他供认了部分受贿罪的事实,收回了部分犯罪所得,但不足以给他从轻处罚。
被执行死刑前,郑筱萸想通了,写了《悔恨的遗书》,发表在2008年《教育纪检监察》第7期。
《悔恨的遗书》
明天,我就“上路”。此刻,我有很多话要说,可能对现在活着的人“有用”,所以不想带走;这些话在我喉咙里,我不吐不快。说出来我可能会觉得更舒服。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福州。我觉得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我配得上父母给我的人生。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动,官越来越大,我一次又一次给父母和家人带来惊喜、激动、骄傲和自豪。郑家因为我而荣耀祖宗;然而,现在我就这样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句号”。我已经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被全国人民唾骂,给父母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耻辱!
此时此刻,我真的不知道该对我的父母(如果他们知道一些地下的事情)和我的家人说些什么!
说实话,就算每天做梦,我也没想过自己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在国内,我是第一个因为“玩忽职守”被判死刑的人。
20世纪80年代,“渤海二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一位副总理给了“记录大错误”的处分;20世纪90年代,大兴安岭大火,林业局长的“处分”是辞职;最近松花江水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也辞职;重庆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亡200多人,中石油老板被辞退。
对“渎职”的死刑是重庆的“虹桥垮塌事件”,一个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是基层官员,不能和部级官员相提并论。
所以,我在审判被判死刑的时候,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长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人!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满意!我觉得句子太重了。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舆论是个好声音,大家都咬牙切齿地鼓掌。这引起了我的反思。为什么我会引起这么大的公愤?
原来我的部门太重要,我的地位太重要,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
虽然我没有亲手杀人,但是由于我的失职和我的行政不作为,假药盛行,造成了一个又一个悲剧。我应该认得这个账号。
我今天能死,主要是我这个岗位责任太大了。如果我在其他局级或者正部级岗位,即使受贿金额较大,也不会掉脑袋。
我的悲剧教会了我一个经验,那就是官员不应该是身居要职的官员,不是说权力越大越好;然后就是官方必须负责!不要以为当官就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不负责任的结果很可能会像我一样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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