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普通的商务楼里藏着“猫腻”,以所谓的“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放贷。9月20日,记者从上海警方处了解到,其成功捣毁了两个在网络上非法放贷实施软暴力催收谋取暴利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28名,查获流水人民币上亿元。
市民张先生因生意周转需要,于去年10月底经人介绍在网上向汤某良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方式为先利后本,利息每10天支付17500元,借款周期共计4周,到期偿还本金10万。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后,汤某良派人到张先生住处核实住址及家庭情况,并让其写一张放款人姓名留白,利息未写的借条,由汤某良进行填写。
在扣取张先生1000元“下户费”及5000元“中介费”后,最终张先生实际到手借款只有94000元。贷款期间,汤某良等人不断打电话给张先生催款。张先生不堪其扰,至11月26日到期,共还款17万元。
日前,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放贷,且存在电话骚扰、强行抵押首饰等“软暴力”催收的行为。民警调查后发现,辖区内两家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经营的“贷款公司”在网上从事放贷业务,年利率高达4000%。
很快,市局刑侦总队会同长宁分局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进行收网行动,从长宁区两栋商务楼里抓获以王某杰、汤某良为首的两个涉案团伙嫌疑人28名,现场搜查出现金200余万元、各类银行卡100余张,此外还有借款人抵押的名贵手表近百只、借款人身份证60余张及大量黄金首饰等抵押物。
到案后,王某杰、汤某良对利用非法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自2020年2月以来,以王某杰、汤某良为首的二人在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经营的情况下,分别纠集多人于长宁区多处商务楼内租赁办公室,在网上以年利率500%至4000%不等的利息向近千名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贷谋取暴利,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期间,两个涉案团伙为确保收取高额利润,对借款人采取随意收取违约金、电话骚扰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借款人、家人及同事索要欠款,甚至引诱借款人低价抵押手表、首饰等物品,通过继续借款“以借养贷”。
目前,王某杰、汤某良等10名团伙主犯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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