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上环卫作业标准征求意见 拟要求海上环卫做好垃圾分类

发布一下 0 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1日消息(记者 易帆)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海上环卫作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海岸线近海海面与近岸滩涂保洁作业,维护海岸线环境卫生,减少环境污染对近海生产、交通以及公众生活的影响。“征求意见稿”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号,邮编:570203,电话:0898-65359219,电子邮箱:bzk_dez@hainan.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征求意见稿”提出,海上环卫作业应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要求清捞、清理的垃圾应按照海南省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收集的垃圾应与当地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紧密衔接,应按要求在指定场所分类装卸、暂存与转运;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按相关要求确定清运频次,其他垃圾应做到定时定点、日收日清;收集的垃圾不得混收混运、随意丢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海上环卫作业计划、内容、方式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按服务范围、海岸线特征、气象水文、垃圾产生源特点、垃圾类型等条件合理确定。

“征求意见稿”还对海上环卫的作业等级划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分别做了详细规定。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17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