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加剧、裁员降薪、高管出走、股东套现、市值蒸发,黄光裕回归后的国美负面消息不断。如果危机四伏的国美最终摆脱困境,无疑将是下行周期内,大型企业救赎的典型案例。所以作为从事困境企业拯救与破产业务的我,决定一边暗中观察,一边聊聊其中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今天说说黄光裕及其关联方近期来大幅减持套现的事。
01
割肉套现
尽管股价已经如此之低,黄光裕仍忍痛“割肉”国美零售(00493.HK)股票套现。据港交所最新披露,9月14、15两日,国美零售大股东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公司董事、黄光裕胞妹黄秀虹等连续减持,合计套现约5.48亿港元。大股东大笔减持推动股价放量下跌,再下台阶,9月30日跌出了0.140港元/股历史新低。
而过去一年中,黄光裕、杜鹃、国美管理、恒海投资、耀冠控股等国美零售大股东,合计减持88.88亿股,套现18.81亿港元;此外还在2022年8月29日通过场外交易减持24亿股,获得非现金类资产。
持续减持之下,黄光裕在国美零售的持股比例从2021年9月27日的61.50%,降至目前的42.80%。
02
国美现状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国美零售资产负债率为78.65%,总负债585.68亿元。
2.营收情况。2022年上半年,国美零售营收同比下滑53.50%至121.09亿元,净亏损29.66亿元,同比扩大50.25%。梳理过往财报,2017年以来国美零售持续亏损,亏损额分别为4.50亿元、48.87亿元、25.90亿元、69.94亿元、44.02亿元,累计亏损达222.89亿元。
3.债务清偿情况。国美零售半年报已经透露,有若干应付金融机构逾期贷款。9月22日,国美零售最大股东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2.18亿元。9月30日上市公司中关村公告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中关村的股票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司法再冻结。9月初国美还出现了货款支付困难情况。
4.应付员工薪酬情况。姑且不说裁员,就说在职员工绩效奖金占薪酬比例从20%提至40%,延迟发放绩效奖金,申请缓交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等情况,说明国美现金流危机已经从外部蔓延至最不愿意波及的内部。
03
所欲何为?
在股价低谷时割肉,而套现行为导致股价继续下跌。黄光裕反常行为的动机什么?
1.驰援企业?之前恒大暴雷,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许家印套现股票和个人名下资产筹集70亿元,用于恒大纾困,体现了企业家的担当精神。对黄光裕的套现,也有说法是为了借给国美用于企业自救。
2.船长跳船?普通股民都知道割肉不可为,但若割在下跌中途,等跌到谷底再接回来,也是一种挽损的办法。但黄光裕可是船长,况且他还手持比减持数量多得多的股票,没这种玩法吧。
3.股东套现收入该归谁?当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时,股东套现收入毫无疑问归属股东。可现在国美经营正常吗?
我们来看看在中国破产法语境下国美的经营现状。也即分析国美此时是否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换句话说,国美是否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首先,从香港的国美零售到内地的国美控股、国美电器都已经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其次,是否已经资不抵债。这其实是个财务上的概念。很多企业账面上资产多于负债,但评估下来结果就大相径庭了。何况在经济下行期内,各类资产的价格都在走低。
4.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临近破产时,域外法律对公司董监高的作为和不作为进行了规制。比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第四部分“临近破产期间董事的义务”,规定了公司临近破产或者破产不可避免时,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包括(1)避免破产;(2)破产不可避免的,尽量缩小破产的范围;(3)保护公司的资产,以便实现价值最大化,并避免关键资产的损失;(4)与债权人进行谈判等;(5)启动或请求启动正式的重整或清算程序。未履行这类义务,董监高需要对因此给公司及其债权人遭受的损失承担个人责任。我国破产法未对此期间的董监高的行为进行规制。
5.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我国破产法规定,对债务人在破产受理日前的某些行为会被撤销(追溯调整)。比如半年内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个别清偿),因为违反了公平原则,清偿给该债权人的资金要被追回用于向全体债权人分配。
04
结语
无论是临近破产或者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期间,还是进入破产程序后,向前追溯一定期间,法律都没有对股东套现行为及收入归属进行限制。即便当时公司已经事实上资不抵债,只要有人愿意购买股票,股东都可以“自如”地套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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