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
- 2022年4月2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层次,其基金的筹集方式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组成,个人账户除个人死亡的其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否则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年金”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如个人养老金账户、养老基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储蓄等。
个人养老金账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养老基金目前主要包括目标风险型养老LOF和目标日期型养老FOF两种,投资风险较高,封闭期一般5年。全市场成立满三年的目标风险型养老LOF和目标日期型养老FOF各有13只,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1.09%,6.72%。
养老基金
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分为“传统型养老险、年金险、万能险、投连险”四类。从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考虑优选“万能险”,投连险风险较高。年金险和传统寿险收益基本固定,灵活性较差。
《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1年。对比于养老基金、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储蓄更加强调低风险的特点,针对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比较适合拥有长期闲置资金的稳健型或保守型投资者参与。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银行储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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