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记者王玉凤因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中信证券5名员工被大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近日,大连证监局接连发布公告称,庞晓在中信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在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改,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局决定对上述五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可谓屡见不鲜。如何更好的监管?
2022年2月18日,证监会在对《关于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交易监管制度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在逐步夯实“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同时,证监会强调,将进一步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