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允许特专科技公司在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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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宣读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时称,将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务竞争力,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上市规则,为尚未达到利润和交易要求的先进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此外,港交所计划重振GEM(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一个有效的融资平台。

随后,港交所刊发有关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建议扩大和完善香港现有上市制度,允许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上市。

特专科技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行业。

数据显示,美股特专科技发行人数目达到738家,截至9月9日总市值达85.4万亿港元;A股特专科技发行人数目为451家,总市值15.3万亿港元;港股特专科技发行人数目仅99家,总市值3万亿港元。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特专科技公司当前在香港上市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尚未达到主板资格测试的盈利、收益或现金流要求,且在估值方面难以达成共识。

对此,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建议,将特专科技公司分为两类:一是旗下特专科技产品已实现有意义的商业化(以其收益达到某最低门槛证明)的公司(简称“已商业化公司”);二是主要从事研发以将特专科技产品商业化或仍未达到最低收益门槛的公司(简称“未商业化公司”)。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首次公开招股的规定是,上市后自由流通量至少达6亿港元,披露的资料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前资料、商业化现况及前景以及适当的示警声明。

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连接资本与机遇是港交所的核心战略,我们致力于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全球创新产业公司首选上市地点的地位,新建议将增加香港上市公司种类,让更多不同类型的公司进入这个具备深度和流动性的国际市场,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称,在制定有关建议时,考虑到特专科技公司特点,尤其是科技在有关公司业务上扮演了独特的角色,以及相当于其他上市申请人,这些公司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相信建议中的规定可在各方面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既能维持市场素质,也能建立具有商业可行性的上市平台,配合新一代领先企业的集资需求。(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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