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经综合分析研判,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
具体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28日凌晨1时起,全区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静默管理期间,全区人员保持相对静止,除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外,原则上必须居家。各交通道路卡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原则上人和车“不进不出”。全区除保供、保产、保稳、制式车辆、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客栈、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区防控办。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五、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并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来离旅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六、静态管理期间,全区将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按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在指定时间、地点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全程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属地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九、各位居民群众依法履行防疫义务,积极配合各项管控要求,及时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违反规定出入,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十、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所需生活物资可通过网格员统计,由社区(村)及时配送。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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