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关于临时静态化管控期间做好群众就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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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满足当前群众就医需求,现将疫情期间群众就医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诊主体

1.大荔县医院120急救中心牵头,统一调度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渭北中心医院,以及卫生院救护车辆,大荔仁厚医院、大荔荔尔康医院、大荔惠仁医院各一辆救护车。

2.负责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等涉疫人员,急危重症患者转诊。

二、一般人群就医

在临时静态管控期间,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病人转运至县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普通就医需求的居民,向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向属地镇(街道)报告并开具介绍信,居民凭《外出就医介绍信》(见附件)乘坐镇(街道)联系“爱心服务车”点对点接送就医。

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就医

1.集中隔离人员由隔离点的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诊治,联系定点医院(县医院)医生问诊会诊,不适转医院就诊。

2.居家隔离人员需就医由镇村(社区)联系所在医院或卫生院电话问诊,给出治疗意见,经问诊需到医院就诊的,居家隔离人员由村(社区)上报镇(街道)备案,同时拨打120电话,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

四、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1.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急诊婴幼儿、孕产妇、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特殊患者就医。

2.县域内出院患者需提前一天告知所在村、(社区),可自行联系医院救护车送回或由村、社区报告镇(街道)联系“爱心服务车”“点对点”接回。

3.县域外患者需符合来返荔防控政策并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持出院证明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回,并严格落实我县防控措施。

4.对持有《外出就医介绍信》的群众,各交通卡点查验《外出就医介绍信》内容与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应予以放行,就医群众返回时将相关就诊资料交给村(社区)存档备查。《外出就医介绍信》实行“一次一证”,返回时由村(社区)收回。

5.各镇(街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确需外出就医的群众应当及时开具《外出就医介绍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开。对擅自开具《外出就医介绍信》造成疫情传播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6.外出就医群众在就医往返途中,不得到商超等公共场所逗留,造成疫情传播,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您有就医需求,请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办)报告,由各镇(办)联络员联系县医院急救中心120,统一调配“救护车辆”进行派车为您服务。

各镇(办)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序 号

镇(办)

联络员

联络电话

1

东城街道办

赵 艳

13991678336

2

西城街道办

王 维

13991646869

3

安仁镇

徐登峰

13892308820

4

朝邑镇

王丽君

15353953238

5

段家镇

张亚莉

13572707686

6

范家镇

董江涛

15389602833

7

冯村镇

韩威卿

16602920908

8

官池镇

郑红新

13892396339

9

两宜镇

杨大伟

17391098858

10

埝桥镇

张花蕊

15332230772

11

羌白镇

王 杰

18791366857

12

双泉镇

邢昌荣

13892377876

13

苏村镇

王 刚

18091375388

14

韦林镇

赵 凯

15929039993

15

下寨镇

王 英

15353096962

16

许庄镇

冯 立

18292354652

17

赵渡镇

薛 娣

13399139016

18

经开区

张鹏飞

15229137108


附:

编号: 外出就医介绍信

兹有我镇(街道) 村(社区)居民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因就医需求,现需到 医院进行治疗,请沿途卡点予以放行。

有效期:

XX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外出就医介绍信(存根)

兹有我镇(街道) 村(社区)居民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因就医需求,现需到 医院进行治疗,请沿途卡点予以放行。

有效期:

xx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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