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2日12时至1月23日12时,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17例,其中杭州5例,宁波2例,温州2例,绍兴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5例。
截至2020年1月23日12时,共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7例,其中杭州6例,宁波5例,温州6例,绍兴1例,舟山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6例。所有病例均有在武汉居住、旅游和密切接触的历史。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其中重症3例,危重1例,其余情况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中,未发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
1月23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建立联合防控、群防群控机制,实行最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和疫情监测,最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好的物质准备等。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家中及公共场所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市民前往人多的地方,应经常洗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如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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