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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有问题就找事故通~
在电影《速度与激情8》中
有这样一个刺激的场景
黑客利用高科技远程控制
使上千辆无人驾驶汽车在街上狂飙
甚至还有超跑从大楼上倾斜而下
场面相当壮观
如此惊心动魄的场景
是否会在现实中上演呢?
恐怕以现在的技术手段
还难以达到
不过L2级别的“自动驾驶”技术
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了各种中高端车辆上
值得注意的是
现阶段的“自动驾驶”
只能实现部分自动化
驾驶者仍需专心于路况
然而
部分消费者对于自动驾驶技术认知有限
认为买车时带的自动驾驶功能
就可以盲目信任
甚至有驾驶员放任车辆在高速上自动驾驶
自己酣然大睡
...
11月29日,王某驾车高速行驶时,不减速不避让,径直冲入交通事故临时管控区,卡着锥桶以100km/h的速度行驶了数百米才停下。
据王某供述,他开启了自动驾驶功能,然后因疲劳便打起了瞌睡,但车子的物体识别功能无法识别锥桶,直到听到声音才醒过来。
当民警问话时,王某更是语出惊人,他说:“习惯了。”原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发生同样情况。
事件登上热搜后
网友纷纷表示
这是有多嫌自己命长!
最近两年
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快速发展
自动驾驶似乎也越来越“成熟”了
但由于自动驾驶造成的事故
也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
2022年8月10日,宁波一辆小鹏P7在开启辅助驾驶的情况下,以时速80km/h的速度,与一辆停在左侧车道的事故车车相撞,造成被撞的事故车车主死亡。
2021年8月12日,企业家林文钦驾驶蔚来ES8,启用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后,与前方轻型普通货车追尾碰撞,造成电动汽车驾驶人林文钦当场死亡,货车乘车人受伤。
上述两起悲剧
无一例外都是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
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自动驾驶”
虽然说现阶段在汽车智能化的领域
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但在自动驾驶领域
仍面临着巨大的安全挑战
对于驾驶员来说
在路上可能发生一切不可预知的情况
连驾驶员自己都可能难以处理
更何况交给自动驾驶呢
另外
很多人对于自动驾驶出现事故
的权责归属问题比较关心
当一辆放弃驾驶控制权的车辆发生事故
该如何判定事故责任?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这也是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化应用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中说明:
- 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 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也就是说,在开启自动驾驶功能时,只要因驾驶员及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永远都是“驾驶人”。而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主先赔偿,然后再向车企追责。
技术始终在不断前进
或许汽车在未来可以实现完全的自动驾驶
但绝不是在今天
作为驾驶人
不放开方向盘
是我们对自动驾驶保留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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