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很多家庭的事
这是件大事
房子的所有权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襄阳有个小区自称只卖使用权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机构,出售房屋的产权都要明确,买受人不仅可以居住和使用,还可以通过申请许可取得所有权。但心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向买家出售裕廊湾天骄广场1号楼1至3层房屋时,声称只出售使用权。事实上,根据房屋建筑部门的调查,这些房屋根本不符合普通房屋的销售条件,因为这些房屋原本是规划用于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
根据玉龙湾天骄广场收购土地时的转让协议,待建幼儿园属于开发商,不得作为房屋出售,只能用于开办幼儿园。对于购房者来说,千万不要便宜买这样的房子,因为买这样的房子一点都不安全。
目前阜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督大队已经和裕廊湾天骄广场小区的幼儿园业主谈好了,要求不要作为房子出售;责令心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买方支付的定金和购买价款。据了解,已有买家表示收到心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愿意退款的通知。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督大队负责人表示,如果中介公司不积极或不全额退款,购买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投诉,并督促其办理退款手续。对于心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中介多次违规操作的问题,襄阳市住建局正准备组织重大检查,并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和中介公司进行处理。
不仅仅是房子的所有权
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和中介市场
这些领域的问题是每个人都关心的
襄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和中介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营造和谐良好的市场环境。今年下半年,全市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
补救的重点包括
第一,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
1.垄断住房,操纵房价和房租;
2.物业囤积或变相囤积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披露全部准售房屋的;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编造和传播房地产虚假信息,雇人制造抢房假象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变更认购协议、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买人等方式对未交付的商品房进行投机倒把;
5.通过提供“首付贷款”或采取“首付分期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向炒房者支付首付;
6.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通过认购、认购、预约、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买人收取定金、订金、诚意金等费用;
7.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出售商品房,或者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益,变相涨价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装修商品房方式出售。
8.出售一室以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转售给他人,或者擅自出售抵押、封存的商品房,损害购买人合法权益的;
9.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律义务,增加买方的责任,排除买方的合法权利;
10.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抵押贷款,但下列情形除外
14 .将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包括整体装修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15.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建设和销售批准证书、商品房预售计划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代理人销售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书、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备案资料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
16.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曲解相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者的市场预期;
17.发布虚假清单和价格信息,欺骗和误导买家;
18.未经许可或者备案,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的;
19.房地产广告承诺居民的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20.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地产升值或投资回报;
21.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宣传、中介等活动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
二是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
1.未公开、公平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
2.物业服务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投诉电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支账目等相关信息未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的;
3.擅自占用和非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
4.挪用和侵占业主公共收入的;
5.对消防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不履行维修义务,不配合、监督维修单位的;
6.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过中断或者限制时间等方式变相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7.未履行劝阻、制止和举报义务的;
8.未建立或实施共用设备设施维护制度的;没有根据和完善的东西
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未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9.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
10.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
11.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未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未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代理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违规收取购房人房价款以外的费用炒卖房号;
7.以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
8.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9.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未按要求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事中事后监管备案信息;
10.非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通知要求襄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采用随机抽查或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开展抽查,重点加大对群众投诉多、问题多的企业的检查力度。对抽查中有问题的企业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纳入房地产、物业、中介诚信档案,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襄阳广电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校对:姚喻
审核:杨平、艾志红
(责任编辑郭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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