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互联网大厂加大了企业合规与内部腐败惩治力度,BAT、京东、美团、滴滴等均爆出内部贪腐案。
除此之外,一些国内著名企业也暴露出内部贪腐问题。除了贪腐问题之外,企业还出现高管职务犯罪问题,最具代表性的职务犯罪是职务侵占罪。
一、互联网大厂内部贪腐案频出
差不多在阿里巴巴法办杨伟东的同时,美团点评也发布生态反腐处罚公告,内部员工、生态合作伙伴人员、共犯社会人员等89人受到刑事查处,其中外卖渠道高级总监因触犯公司高压线被解除劳动合同。稍作回顾,就能发现,这些年来,互联网公司发生过不少内部腐败大案、要案。
百度,29岁即成为最年轻的副总裁,在内部有“太子”之称的李明远,在2016年11月,被“引咎辞职”。根据百度职业道德委员会的通报,原因之一是在工作中“有私下巨额经济往来”。
腾讯,曾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的岳雨,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去年5月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近年互联网公司涉腐反腐案件榜单》,则让我们大致看到互联网公司的腐败面貌。
披露出来的部分互联网公司内部腐败事件(点击查看大图)
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行业共发生反腐事件共29起,其中京东8起,阿里巴巴、百度各6起,腾讯3起,易果生鲜、去哪儿网、乐视、合一集团、360集团各1起。当然,这只是先前暴露出来的,还有大量没有统计进去的。
比如,今年8月京东发布的一份反腐败公告,3名员工因接受贿赂,1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商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有16人被辞退。
实际上,互联网公司内部腐败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更悠久,更普遍。
早在2009年有媒体曝光,京东商城采销员工接受厂商贿赂,私自抬高进货价谋利。
2012年7月,百度公布3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有偿删帖服务,被刑拘。
“淘宝小二”曾长期传出存在受贿,甚至索贿的行为。在2012年“双十一”,受贿的价码分会场15—30万一个坑位,主会场100—200万不等。
这些腐败行为,侵蚀着公司利益,也极大损害公司声誉,所以,互联网巨头们一向各出狠招,不遗余力进行打击。
小米公司推出的举报平台(点击查看大图)
其中,有名的莫过于刘强东。据说,刘强东第一次创业,开了家面馆,给员工开了高工资,但是,员工勾结套走了面馆的所有钱。这次创业刘强东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欠了20万的债。所以,他对腐败恨之入骨,在京东发誓:如果公司怀疑你贪了10万块钱,就算花1000万调查取证,也要把你给查出来。
京东推出的反腐表情包
阿里巴巴在2009年成立廉政合规部,2012年设立首席风险官。而廉政合规部的负责人是阿里巴巴十八罗汉之一的是蒋芳。
而首任首席风险官邵晓锋,刑警出身,获得过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立过一等功,2001年震惊全国的杭州富阳6·20血案就是他破的。
百度也成立“职业道德委员会”,核心成员是企业内审、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的专业人士,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工作。
腾讯、百度、京东、美团、沃尔玛中国等14家企业成立了“阳光诚信联盟”。在这些企业发生过腐败事件的员工,都会被列入黑名单,联合拒绝录用。
二、企业高管职务犯罪
近年来,职务侵占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的舞弊行为之一,而诸多上市公司也因为陷入职务侵占的风波影响股价。在《2019年-2020年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公示的2020年企业家犯罪的前十名高频罪名中,职务侵占罪位居第二位;而触犯该罪的主体主要集中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核心部门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核心部门的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对于一个企业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有两档,分别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改为三档,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一修改,不仅加大了对职务侵占罪的打击力度,而且与贪污罪的法定刑大体协调。因为,修改之前,虽然贪污罪的法定刑要比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重很多,最高可至死刑,但是第一档的法定刑却比职务侵占罪轻,贪污罪为三年以下,而职务侵占罪为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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