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张洋)“我刚刚选了这个楼盘,一楼连着一个30平米的院子。没想到现在还房子,当初答应的院子没了。”近日,徐州钟君金水湾业主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此事。
2018年,王女士一家补足了首付,对比了该地区几栋楼,然后来到徐州高新区钟君金水湾小区。
业主提供的房屋价格表
“营业员说,市里一楼带花园的房子不多。金水湾目前是徐州唯一一家。每个院子可以占30-40平方米。虽然这个院子没有写进产权,但是使用权是属于我们的。一楼的主人等于自己的院子。”私家庭院的宣传和介绍达到了王女士对房子的期望。经过讨论,这家人决定以比楼上同样面积和面积的房子多近30万英镑的价格购买该社区一楼的房子。
签合同前,王女士的家人对花园能否按承诺交付存有疑虑,但销售合同中的条款打消了他们的担忧。开发商与王女士家庭签订的附件《房屋买卖合同》第12条规定:买受人购买的首层房屋附有花园的,享有所购商品房对应的首层花园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花园可采用绿化或结合其他方式分隔。“意思很清楚。底层花园的使用权属于我,我们会放心地与开发商签订合同。”
2020年12月底,在该房屋交付之际,王女士等购买了金水湾小区一楼的业主获悉,原承诺的底层房屋不再设有花园。“这是汕头,利用花园骗我们高价买房。”期待已久的花园不见了,金水湾一楼业主怒不可遏。
“花园”变成了“小路”
业主找开发商谈判,但对方坚持说他们从来没有答应给一楼的房子建花园。根据业主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开发商回复》,《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12条是保证一楼业主从花园小径(花园小径是花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由进出房屋的有效补充,不能证明“底层房屋设有花园”,花园为全体业主共有。
答复还提到“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近距离拥抱自然已经成为许多公民的愿望。一楼的房子挨着窗外的花园。当你回家时,你会走在红花和绿树中。窗户是天然氧吧。所以一楼有些房子比其他楼层略高是正常的。”
接到这样的回复,业主觉得被开发商调侃了。“开发商的意思是,我们买的不是花园,而是从花园回家的路。这显然是虚假宣传。”业主要求退房,开发商拒绝。
据了解,钟君金水湾小区的开发商是徐州胡朋丰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地块于2017年被钟君地产占用,是钟君地产进入徐州的第一个项目。
为什么没有花园的一楼房子卖的价格是整栋楼最贵的?钟君地产徐州营业部负责人王兴在接受采访时说:“房子是一房一价,很多楼盘在营销的时候都会放一定的楼层。价格定的比较高,这是市场的定价逻辑,没有考虑院子问题。”
2021年1月12日,金水湾业主向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局投诉。该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水湾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已依法立案调查,开发商是否有虚假宣传正在由该局以各种方式进行核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后才能判断。判定为虚假或者误导性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不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顺利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274条,绿地属于业主,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第27条“业主不得依法处分该物业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一楼花园不可交易的前提下,开发商同意转让使用权的协议无效。“如果有开发商捆绑花园高价出售,建议业主可以主张开发商退还业主多付的房价。”
徐州钟君金水湾项目是否属于虚假宣传,业主的诉求能否得到合理回应,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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