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欲,则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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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贪官屡禁不止,从古到今的一句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免不了“俗人”这个称号,人无欲则不刚这句话应该改成,人无欲则不贪。只要是俗人,就很难过“贪”这道关。

所有的贪官明有明知道,一但掉入贪坑,就没有机会爬上岸,终有一天必会被贪淹没头顶,但是他们还是要去做呢?这就不得不从社会现像来谈这个问题,社会太复杂,人心也太复杂,本来很多小白,初入道时,一片空白,但在行行色色的行列之中,看到、学到、体会到、领会到了上下左右的不同关系,不同需要,所带来的不同好处。慢慢就无 法自我了。一切就被很多人掌控在了手中。然而不被人掌控的,却为了前途,为了高位,不得跟随领导的脚步,深入陷阱。还有的为了自己的需求,为了虚荣,为了满足身边人,不得不四处敛财。不管身边的小三、小四;还儿女,都需要他不停的开动敛财的机器,四处吞并。

其实,最终来说,还是法律不够狠,假如将现有的法律,和印度一样改革,我相信在贪官这个行到当中,会减少相当多的人,印度贪2万就可判20年,贪5万就是死刑枪毙,所有官员必须上报财产(包括子女,国内外)的所有,每年度除正当收入外,对不明财产必须有详细说明,无说明均视为贪,超过金额,可入刑、可枪毙。这种力度下,又有几人敢越过,敢触碰这条线。

虽然贪自古以来就难断,但只要力度到了,自然还是有效应。就看要不要去做。为什么不那样严,为什么不那么做,也是有不同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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