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推进会在北流市召开。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嘉科、玉林市副市长秦东基、北流市市长李岗出席会议。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处长孟昭平主持会议。
上午,与会人员走访了唐安镇金城村、北流镇甘村、北流市民乐镇罗村,以及城北街涪陵塘和城南街永顺两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下午,与会人员观看了北流村委会标准化建设的专题片。梧州市北流市政府、隆安县民政局、贵港潭塘民政局、平果县民政局、扶绥县民政局、万秀区民政局等6个单位就工作经验做了发言。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家科致辞。
陈嘉科副局长指出,北流市、隆安县等14个试点县(市、区)围绕落实村(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试点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果。全地区村(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发展趋势总体良好。
陈家科副主任强调,村(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推进全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就是做好基础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全区村(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完善党建领导机制、组织内部运行机制等“四大机制”,激发村(居)委会内生活力,做好服务场所标准化、职能设置标准化等“八大规范”,提升村(居)委会工作能力和治理水平。
会议还安排了下一阶段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十万工程”实施,继续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快实现“两个建设”,打造“三大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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