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8月04日电今年以来,台州官员因涉及房地产的贿赂案件被撤职。最近被判刑的是天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
7月22日,当全国人民正在观看500年一遇的日食奇观时,朱站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同一天,NPC代表和有关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9天后,朱因受贿3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朱,48岁,仙居人,1977年10月从部队回来,在天台县造纸厂工作。通过他不懈的努力,他一步步得到提升。到2006年10月,他已经是天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的主任和副主任。
根据指控,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行贿数额最大。由于他开发的宝鼎大厦与天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有关,所以他与朱接触频繁。
蔡在开发该工程时,遇到了人防费、施工许可证申请、图纸变更等问题。他请朱出面,帮助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节省了大量费用,保证了工程的顺利施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蔡也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提出向劳动局用工处借款300万。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上朱决定借给蔡公司300万元。
蔡三次给朱现金16万元。这笔钱基本上用于市石峰新城朱的住房改造。
此外,朱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解决局内职工子女及其他人员的就业问题,故意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直接决定招聘,或在招聘岗位设置上有一定倾斜,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万元。
同时,对该局两名副局长和下属单位用工部门数名员工涉嫌收受贿赂、行贿和私分国有资产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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