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4月25日电(通讯员王东方)4月24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检察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带领区水利局、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赴湖北省宜昌市乐天溪镇、黄骅镇对医院办理的涉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监督。
今年3月,医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承担宜昌江北转坝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将开挖的石渣和泥土弃置在相邻河道内,严重阻碍河道泄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及河岸堤防安全,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院检察人员前往施工现场进行专项调查,针对施工单位随意侵占河道,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对乐天溪镇横溪河流域和黄骅镇小冯河流域的多个施工现场侵占河道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检查,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区水利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清除障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医院下发检察建议书后,主动向区人大汇报了这项工作。区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带领区有关部门到现场实地检查整改情况,对部分未完成的整改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建设单位表示,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发挥了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了资源保护和防洪安全意识。在今后的建设中,将更加重视资源和环境保护,希望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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