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城市建设
否* * * 2021年3月-
滨江阳光滨水区前期物业违法行政执法[正在处理]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本人是南宁滨江阳光滨水社区业主,社区产业委员会委员。购房合同中的前期物业条款明确规定,对于未售出和未交付的物业,开发商(南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按全额标准支付物业费。但自2017年5月小区房屋交付后,前期物业公司(广西建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视合同条款,未将开发商未售出和未交付的物业计入小区物业费和分摊水电费,导致开发商长期拖欠物业费和分摊水电费。为此,我多次向物业、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口头反馈,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请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我的呼吁如下:
1、房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故意不计算、不支付未售出、未交付的物业管理费进行物业管理执法。处罚结果在社区公示。
2.未售出和未交付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和共用水电费(实际上已由普通业主分摊)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补足并支付,共用水电费将存入小区业委会专用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
3.鉴于前期物业公司对开发商拖欠未售出和未交付物业的物业管理费长期积极故意的协助,住宅区物业费收缴率不足,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要求住建部约谈前期物业和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补交物业费。要求物业公司从已缴纳的物业费中投资建设社区公共设施,如安装社区花园、电梯摄像头、翻新和设立新的电动汽车停车场等。方便小区业主,有利于物业公司管理。用实际行动争取社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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