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靳卫萍老师:经济学思维30讲 网盘分享
君主掌握赏与罚两种手段,以此利用臣下喜利赏 而畏诛罚的本性,驾驭臣下,所谓“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 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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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好“利”的基础上, 一个赏, 一个罚,构成了君主驾驭臣下的可能性。
既然君主具备了驾驭臣下的合法性与可能性,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韩非 便以“道”作为这种驾驭术的总纲。关于“道”,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老 子》开篇一句: “道可道,非常道。”而《韩非子》中有两种“道”。 一是 广义的“道”,即天地万物的普遍法则,整个宇宙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韩 非子·主道》开头一句是: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
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读来玄妙不可知其深浅,思来广博不能领其要旨,很像《老子》的语言风格。在《韩非子·大体》中则有“因道 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的句子。以上两例中的“道”皆指客观规律,是君 主治国治民必须顺应的最高法则。二是狭义的“道”,即君主统治术,君主 控制、使用群臣的具体的策略和手段。《韩非子·主道》中有“道在不可见, 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和“人 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的句子。 总结起来,韩非子的君主统治术继承了老子思想,主张君主之“道”,在于 虚静,处暗而察全貌,也在于“无为”,而“无不为”。《韩非子·扬榷》 有言:“圣人之道,去智与巧。”还说: “虚静无为,道之情也。”可见韩
非主张老子式的守拙,提倡上善若水般的处下。
韩非将老子的道家思想迁移运用到君主统治术上,让“道”延展出新的 内涵,在这个总纲的统领下,推出集法家学派大成的独门三剑:“法”“术”“势”。 准确地说,“法”“术”“势”这三个名词并非韩非独创,“法”是商鞅的主张, “术”是申不害的发明, “势”是慎到的创造。之所以称为韩非独门三剑, 是因为韩非博采众长,汇总三人学说,取精弃糟,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创
新融合剑法,不但前无古人,而且后无来者,成功登临法家思想的灿烂顶峰。
“法”指公开的供臣下参考的行为标准,君主据此判定臣下行为,进而 给予赏罚。 “法”的内涵中,最重要者无过乎赏与罚,功则赏,过则罚。所
谓“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此臣之所师也”(见《韩非子·定法》)。 “术”指隐藏于君主内心的考量 臣下的依据,君主据此任命官吏,考察业绩,执掌生杀,驾驭群臣。“术” 的内涵中,最重要者无过乎“循名而责实”,意思是根据臣下的报告督责对 比其实际行为,进而做出判断。所谓“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 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见《韩非子·定法》)。“势” 指权力地位,君主通过赋予臣下一定的权力地位来驾驭臣下,切忌臣下权势 过大,所谓“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 非不肖也,位卑也”(见《韩非子·功名》)。形象地说,“法”“术”“势”
可以滑翔伞做比:“法”是滑翔伞的伞翼,露于外;“术”是滑翔伞的支架,藏于下;要驾驶滑翔伞飞翔,在平地是无法起飞的,人必须登上高地,这个高地就是“势”。
君主具备了驾驭臣下的合法性与可能性,有了“道”做总纲领,又有了 “法” “术”“势”的韩非独门三剑,自然可以轻松施行统治了。韩非为君 主提供的咨询服务实在太体贴入微,《韩非子》中又详尽阐述了君主统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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