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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总是从天地万物“生命一体化”的角度看待自然和世界。 先秦哲学家们都认为,个体的生命是同自然万物的生命、地球生命 乃至宇宙生命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相互之间构成了一个不可或 缺的生命链条,无此则无彼。各种自然生命之间相互转化、和谐共 生。“天人相通的观念,发端于孟子,大成于宋代道学。天人相 类,则是汉代董仲舒的思想。”①因此,“天人”可以“合一”、“同 一”。这就是大自然生命的“一体化”,即大自然的整体性。中华民 族“生命一体化”的“自然整体观”中主要的内容就是“天人合一”的 和谐观。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的“自然整体观”既排除了西方哲学的 “人类中心主义”(人本主义衍生出的观念),又不同于20世纪下半 叶西方“生态哲学”中的“自然生态中心论”。东方的“自然整体观” 既反对“人是万物的灵长”的信念,又反对“唯自然神圣论”;它既 不是人本主义的思想观念,又不是非人性的思想观念。东方的“自 然整体观”主张万物平等,万物同情同构,万物互相依存、互相转 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得益彰。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故道 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 第25章)这就是说,尽管道大,地大,天大,人也是大的,不能 因为要尊崇道、地、天而轻视人的地位。张岱年先生指出:中国 “哲学家中,最初明白地说人有卓越位置的,是老子”②。《尚书》 中也说:“惟人万物之灵。”③据《孔传》的解释:“天地所生,惟人 为贵。”但是,人类也应当明白,尽管天地之间有四大,尽管人是 万物中最有灵性的代表,但人仅仅只是四大之一,不能凌驾于道、 地、天之上。这就是中国古代的“万物平等”(齐物)的思想。
在“万物同情同构”和“生命一体”的思想观念影响下,小草、小树、小花、小鸟同人一样有生命、有情感,不能伤害、不能摧 残。中国儒家哲学由此把“万物有生”、“同情同构”的观念升华到 哲学的“仁”、“爱”的思维高度。
在中国儒家思想家们的视野中,生就是仁。《易传》曰:“天之 大德曰生。”汉代儒家学者扬雄说:“天地之所贵曰生。”(扬雄《太 玄》)这就是把生命的价值提升到道德哲学的高度。宋代的理学家 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生之性便是仁”,“仁是生底意思”,“生 底意思是仁”,“只有从生意上识仁”。①儒家的“仁爱”观非常明 确:只要把生命看作为天地万物的本性、根本就是“仁”,而“仁” 的核心就是“爱”。天地万物皆有生命,人就应当博爱!人不仅应 当把小爱推广为大爱,如《孟子 ·尽心上》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 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还要怜爱普天之下的苍生万物——山 川草木、飞禽走兽等万物的生命。中国人按儒家的同情仁爱之心对 待万物生命,就不会去改变植物、动物已有的生命形态,摧残植 物、动物的生命。可见,儒家鼓吹的“天人合一”其本质上是在思 想观念上,在实际行动中使大自然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合一;人与自 然事物亲合一体,亲密无间,和谐共生。正是儒家的仁爱之心,同 佛教的“不杀生”产生了共鸣与呼应,佛教才能够融入中国文化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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