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8点,记者接了孙先生的电话,说:我在邯郸沃尔玛(需求面积-平方米)超市买了假冒伪劣芝麻油。希望记者能一起去维权。
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陪同孙先生来到邯郸和平路与汉北路交叉口西北的沃尔玛超市。自称是超市负责人的于长勇收到了孙关于维权的投诉。余长勇多次声称自己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孙先生告诉他,他已经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他购买的芝麻油进行了验证,结果是假冒伪劣产品。双方纠纷未果时,记者拨打工商局电话,要求工商部门给予合理解决。
在丛台区工商局赵都分局,于局长拍照取证并索要笔录;要求沃尔玛先将相应产品下架,并要求沃尔玛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具体处理结果将于下午电话通知孙老师。
记者想就相关问题提问时,于主任以记者采访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批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提问。
孙老师告诉记者,他购买的芝麻油的证书和生产批号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认证批号完全不同,是一种明显的假冒伪劣商品。就沃尔玛超市提供的唯一厂家营业执照而言,其经营范围内没有芝麻油。
记者从网上了解到,《食品安全法》有10章104条。第九十六条规定,消费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除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十倍的赔偿。
至于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记者会密切关注。
(通讯员谢增亮通讯员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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