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有关部门通报了2018-2019年钢铁行业秋冬高峰生产进展情况。相关内容有:
一、钢铁行业秋冬高峰班生产安排钢铁行业秋冬高峰班生产实施期确定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共182天)。
全市钢铁企业生产绩效分级。考虑到实际情况,全市钢铁企业秋冬季生产能力为1万吨,超过去年供暖季271万吨的实际任务,限产比例调整为%。
二是督促检查峰班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针对钢铁企业秋冬季高峰班限产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第一,严格监管不应以高炉控风减氧、短期停炉维修等手段取代非高峰生产和限制生产。其减少的产量不能统一为非高峰生产和限制生产的完成量;二是核实供热保护最低生产负荷,初步确定除5家钢铁企业可适当延长峰班生产时限外,其余企业均按现有城市峰班生产计划执行,不允许随意延长峰班生产时间,秋冬限产任务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实际执行情况唐山钢铁企业峰班生产的实际执行情况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根据全市高峰生产计划要求,包括9个县(市)的24家钢铁企业。
第二类,6个县(市)11家钢铁企业未按全市高峰生产计划要求实施。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和企业按要求调整和实施非高峰生产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对下一步的建议: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地方钢铁企业严格落实峰班生产主体责任,将峰班生产任务落实到具体设备、工序、具体时限,确保停产限产各项任务按要求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定期监督检查。第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要与高峰倒班生产紧密结合,督促钢铁企业及时调整“一厂一策”方案,加大高炉停产力度,提高重污染天气期间停产比例,确保秋冬季节高峰倒班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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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只有33套烧结球团设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政府将暂停生产,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整改,直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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