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对此事做出答复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友反映的嘟嘟家影楼相关问题的回复
我局接到网友举报的嘟嘟家影楼相关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工作室于2018年6月5日获得《营业执照》。名称:仁寿县嘟嘟家儿童摄影工作室;经营场所:仁寿县林文镇33号景观一期4家店;电话号码:;经营范围:摄影服务、玩具零售*(依法需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接线员:魏。
我们局的工作人员拨了注册电话,但是打不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注册地址核实,发现工作室位于仁寿县林文镇33号景观一期4号楼4层,楼顶有“嘟嘟家儿童摄影美学馆孕妇照片”的标志。4楼现场一片狼藉,门锁着,外墙印着“嘟嘟的摄影”字样,室内包装袋散落在地上。据附近走访的居民说,老板在8月5日搬走了工作室里的设备,类似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也不少。发货金额从200元到3000元不等,总金额上万。由于无法联系个体户进行协调,建议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挽回损失。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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