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由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和《法制日报》主办的“2017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暨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上,颁布了《民法通则》,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号,卫龙媒体被证监会评选为“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著名商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峰当选为“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据悉,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将从2016年起组织评选“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一年一度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聚焦于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覆盖面广、法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则定位于在商法学术研究和商法实务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和实务人士。
2017年入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有:
随着《民法总则》的颁布,民商法的立法体例有了新的突破,商事立法得到了完善;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颁布实施,公司试行细则进一步完善;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强调企业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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